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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与驶离的区别

2022/8/10 7:14:38发布87次查看
在交通事故当中,对于逃逸和驶离是很常见的,往往我们是对其进行甄别的,逃逸和驶离是有着本质上的差别的,当让对两者的法律规定也是有所不同的,这需要对其进行分别处理才可以。那么逃逸与驶离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逃逸与驶离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有不少人为避免遭受法律追究选择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那实践中,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与故意逃逸相类似的是无意驶离,那故意逃逸与无意驶离如何鉴别?
一、怎么对交通逃逸行为做出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条:
1、逃逸行为的主体是事故车辆的驾驶人。
在一般情况下,逃逸行为是事故车辆的驾驶人所为。因为事故车辆的驾驶人是事故当事人,可能承担事故责任,与事故处理具有切身利益关系。只有事故车辆驾驶人才可能实施“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2、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一种故意行为。
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是事故车辆驾驶人的法定义务——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可能使现场遭到破坏,而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就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如果驾驶人不知道自己驾驶的车辆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而驾车离开现场,属于无意驶离,不属于肇事逃逸。
3、交通肇事逃逸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事故车辆的驾驶人逃离现场,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效控制范围,达到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如果驾驶人离开现场,其目的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其他目的,例如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事故后必须离开现场,履行法定职责;事故车辆驾驶人为了躲避死者亲属的殴打,驾车离开现场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等等,就不能认定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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